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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公告

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医联体内双向转诊管理规范

发布日期:2025-01-01浏览次数:408


一、 转诊原则

遵循患者自愿、科学评估、分级诊疗的原则: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意愿,详细告知转诊的相关信息,由患者及家属自主做出决定。医生要对患者病情进行科学、全面评估,确保转诊符合患者的医疗需求。依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和复杂程度,遵循基层首诊、急慢分治原则,实现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合理转诊。

二、 上转指征

临床危急重症:如严重创伤、急性心肌梗死等,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情况。

诊断不明确:经过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检查仍不能明确诊断,需进一步检查的患者。

治疗效果不佳:在基层治疗一定时间后病情无好转甚至加重,需调整治疗方案的患者。

三、 下转指征

病情稳定:经过上级医院治疗后,病情稳定,生命体征平稳,无需特殊治疗的患者。

康复期患者:如手术后处于康复阶段、脑血管意外后恢复期等,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患者。

慢性病患者:病情得到控制的慢性病患者,可转回基层进行后续的随访和管理。

四、 转诊程序

上转流程:基层医生填写转诊单,整理病历资料,联系上级医院相关科室,告知患者及家属转诊事宜,上级医院确认接收后安排转运。

下转流程:上级医院医生评估患者符合下转指征后,填写下转单,与基层医疗机构沟通对接,向患者及家属说明下转情况,基层医疗机构做好接收准备。

五、 联系方式:

医联体内双向转诊事宜联系医务科,联系电话:86203666-2554

 

与我院签订医联体协议的城市医联体名单:

协议内容

骨干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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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姑区昆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
医疗集团

皇姑区龙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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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七三九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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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姑区中心医院(皇姑区怒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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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强制隔离戒毒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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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姑区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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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姑区塔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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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姑区北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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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姑区中医院(皇姑区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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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库县中心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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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心医院

远程协作医联体

沈阳市口腔医院(心电)

远程协作医联体

皇姑区中心医院(放射线)

远程协作医联体

法库县医院(放射线)

远程协作医联体

青海贵南县人民医院(放射线)

单病种医联体

沈阳七三九医院

单病种医联体

皇姑区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
单病种医联体

法库县中心医院

 

附件: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医联体转诊会诊申请表.docx

 

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

2025年1月1日